个人防护措施1.作业人员健康要求作业人员一般要求身体健康,患有以下疾病者不得担任现场作业人员,如精神病、癫痫、支气管哮喘,明显的肝、肾疾病等。哺乳期、孕期、月经期的妇女,皮肤损伤者,应暂停作业操作2.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应预先进行有关专业技术训练和防毒知识培训,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了解所用药剂的性能、毒性、使用方法及中毒的预防及急救方法。3.防护器材使用针对所使用的药物和施药方法,选择相应的防护器材,进行个人防护。如穿防护衣,戴防护帽、防护眼镜、面具、手套等。4.作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时禁止吸烟、饮水、进食,不要用手擦脸眼。休息时或工作结束后,用肥皂彻底洗脸、洗手、换衣。如发现药液污染皮肤、眼睛,应立即清洗.5.施药器械的维护保养用在现场作业中喷洒药物的器械,应有专人负责保管,并及时清洗、检修和维护、保养,保证每次现场使用的有效、安全。二、药物配制应用定量容器,准确称量,按规定浓度配制)配制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,空气中药物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**容许浓度。在室外配药时,人应站在上风向.三、药液应随用随配,根据用量进行配制。不得随意倾倒药物喷洒(一)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工作,遵循顺风、退步、换班